2018年1月29日,四川省经信委、四川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四川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四川省2018年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法》,确定四川2018年直接交易规模约550亿千瓦时,留存电量规模95亿千瓦时,同期颁布了1459家具备2018年直接交易资格的用户名单。
1月31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公告,需求符合准入要求的用户须在2月10日前,在交易中心提交注册申请,未按期注册的用户视同放弃交易资格,全年全电量执行目录电价。用户注册时须核实企业信息,上传营业执照及《电力用户与用电单元信息表》。详细详见通告!
《四川省2018年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法》
各直接交易电力用户:
为规范电力市场主体准入,加强市场主体管理,做好2018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法>的通告》(川经信电力﹝2018﹞29号)文件需求,公示期满后,符合准入要求的电力用户可自主选取参与2018年电力市场,但须在四川电力交易平台完成市场注册工作。为保证注册工作有效有序开展,现将相关需求公告如下:
1、注册申请受理时间
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10日。已在四川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电力用户,不需重复注册,只需在交易平台核实注册信息,并上传附件3《电力用户与用电单元信息表》、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已上传的用户无需重复上传)。未按期注册的用户视为自动放弃,再也不参与2018年电力市场交易,全年用电量根据政府批复目录电价执行。
2、注册范围
以附件1《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法>的通告》(川经信电力﹝2018﹞29号)文件中公示电力用户名单为准。已请售电机构代理的电力用户能够选取售电机构代理注册。
3、注册需求
1.根据《四川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川监能市场﹝2017﹞130号)相关规定,电力用户“向交易公司供给信息,并对所供给信息的正确性负责。”请各电力用户高度注重,在电力交易系统中如实填写信息,并供给相关证明性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附件3《电力用户与用电单元信息表》、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用户在电力平台上提交注册申请时做为附件上传,缺一不可。
2.电力交易系统中注册信息应与附件3《电力用户与用电单元信息表》中填报信息一致,与供给的证明性材料中内容一致。
3.《电力用户注册表》以法人机构为主体进行填报,一个法人填一张表。
4.《用电单元注册表》为法人机构下细分的用电单元,法人机构持有多个营销用户号、电压等级和用电类别的应分别填写。例如:某公司持有两个用电位置,有A和B两个营销用户号;A下有110kV和35kV两个电压等级,均为大工业用电类别;B下有110kV一个电压等级,有大工业和商场两个用电类别;则应填四张表,即:A-110kV-大工业,A-35kV-大工业,B-110kV-大工业,B-110kV-商场。用电单元注册表可由用户按照实际需要,复制增多页面后逐一填写。
5.为保证正常参与市场交易、结算等业务,所有电力用户均应办理电力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原持有证书的用户可再也不办理。数字证书办理与市场注册工作可同期开展,仔细办理说明见附件4。
各电力用户收到数字证书后,需完成证书与电力交易系统注册登录账号的绑定工作,请致电028-68134729。
4、联系方式
注册网址:https://pmos.sc.sgcc.com.cn
注册咨询tel:028-68133636转0(人工)
数字证书咨询tel:010-82812901
附件1: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法》的通告
附件2:四川电力交易平台电力用户操作指南
附件3:电力用户与用电单元信息表
附件4:关于办理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交易平台数字证书的仔细说明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机构
2018年1月31日
详细信息及附件请查看四川电力交易平台:https://pmos.sc.sgc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