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百姓肖像权被侵犯的现象屡见不鲜,肖像权似乎变成为了最“低价”的权利。倘若在未经授权的状况下被广泛传播,个人的隐私及权益都将受到损害,因此呢肖像权的重要性不问可知。那发掘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时该怎么办?擅用他人肖像打宣传该怎样担责呢?
案情回顾
小孙是一个普通的网红博主,靠着在个人账号上发布各类穿搭视频,吸引了近百万粉丝。但有一天,一个棘手的问题来了,小孙发掘自己的照片被某淘宝店当成商品简介的照片运用,而自己从不知情。气愤的小孙找到店重点求删除照片并进行赔偿,因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小孙以肖像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店主诉至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需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百姓法典》知道规定,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百姓的肖像权只能由自己安排处分,未经百姓自己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制作、运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行径都是违法的,肖像权人有权需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店主未经小孙同意,在淘宝店铺宣传中运用小孙的照片,已然形成侵权。承办法官赵地经过向店主释法明理,最后促进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撤下了原告的照片并向其支付4000元赔偿金,当庭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法律为百姓肖像权的守护供给了知道的救济途径,本案提醒广大民众,要重视守护个人肖像信息,当个人肖像权被侵害时,能够直接需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或向侵权行径存在的平台、网站等关联第三方需求其采取删除内容、断开链接等方式来守护权益;亦能够留存相应证据后经过诉讼方式来守护自己合法权益。
同期,法官提醒,针对商家、企业而言,要树立尊重他人基本权利的认识,不得在未经授权同意的状况下进行营利活动或其他用途。另一,关联平台、网站更应该加强监管,担起社会责任,当好“第1责任人”。(河南法制报全媒介记者程玉成 通讯员滕孝忠)返回外链论坛:www.fok120.com,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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