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动机
近期,有读者来电咨询:自己的手机话费积分过期了,积分设置运用期限是不是恰当?据认识,该读者有1万多积分过期,过期前,电信运营商有短信通告,他当时查找后觉得无合适的兑换礼品,之后就忘了这事,近期发掘积分已过期。
为吸引顾客、增多消费者对制品的黏度,近年来,非常多企业、商家都推出了积分制,即消费必定金额赠送、奖励相应的积分,累积满必定的积分能够兑换礼品、抵扣部分消费金额等。非常多人平时吃喝玩乐都会用到积分。
那样,除了积分设置运用期限外,积分还会触及那些问题?遇到这些问题,消费者又该怎样处理呢?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您有××积分将在本月底过期,请抓紧时间兑换……”
前不久,家住江苏省常熟市的尹航收到电信运营商发来的话费积分兑换提醒。于是,他打开App里的“积分商城”,用积分兑换了两袋洗衣液和几十元话费。可还有少量积分,无合适的商品能够兑换。而咨询客服后被通知:不消完就会过期,没法累积到下个周期。
“这些积分都是我平时消费所得,本来便是属于我的东西,为何商家要设置运用期限,他说过期就过期?”尹航对此暗示不睬解。
《法治日报》记者近期在采访中认识到,除了对“积分设置运用期限是不是恰当”存疑外,不少消费者对有些积分过期前无提醒、“被过期”、兑换难等问题表达了不满。
积分商场运用广泛
商家可设运用期限
当下,非常多商家都用会员制来拉拢消费者,消费即赠送、奖励积分。从运用话费到刷卡消费,从网络购物到出行购票,积分制已然触及人们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安徽省滁州市李婷(化名)家的两个孩儿从小就喝某品牌的奶粉,每次购买奶粉等商品后,线上商城都会赠送她一笔积分。今年6月,她登录商城准备用积分兑换礼品时发掘,有1万多积分已过期。
“之前都不晓得有过期这一说,平时短信推送一堆,积分到期居然悄悄地。”李婷告诉记者,她向客服反映后得知,积分过期就只能过期了,没法解救,“到期前商家无任何提醒,况且积分本来便是我花钱购买商品得来的,为何任由商家规定时限”?
采访中,不少消费者提出类似的疑问:积分到底算什么?商家能不可设置运用期限?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科研中心执行专家石佳友和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看来,积分拥有财产属性,属于消费者的财产。
石佳友说,积分制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为商家单方赠与,倘若设置了交易要求,则可能形成合同,积分兑换为商家承诺,对其拥有约束力,根据民法典和合同法的通常原则,商家应当履行承诺。
“法律上并无对积分的法律属性进行知道界定,而是由于积分发放方和用户的意思自治进行约定。‘积分能够兑换商品’是商家对消费者的承诺,这使得积分在相应范围内拥有必定的价值属性,必定程度上属于消费者的虚拟财产。”任超说。
针对商家能不可设置运用期限的问题,受访专家均认为设置期限恰当合法。
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建荣说,平常的“消费送积分”促销措施,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赠与,当消费者达到商家预先设置的消费要求时,商家将自己的财产权益以积分的形式赠与消费者,消费者暗示接受,双方即达成赠与合同。
“商家可就积分兑换设置有效期限,按照民法典第160条的规定,商家赠与积分时可附终止期限,期限届满时,该赠与行径失效。”孙建荣分析道,但在有效期限长短的设置上,商家应充分思虑保障消费者能够正常运用该积分,避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黄泷一认为,商家设定积分到期制能够看作格式合同,里面的内容为格式条款,按照民法典第5条自愿原则和第465条相关规定,这种格式合同是有效的,商家能够规定积分到期的内容以及到期的积分怎样处理。
设置恰当运用期限
遇不可抗力应延长
记者在采访中认识到,积分过期的状况比比皆是。不少消费者提出,不是自己不想用,而是因为“商家无过期提醒”“设置运用期限过短”“疫情影响”等原由引起,在这种状况下积分过期无赔偿不恰当。
来自广东的李瑞告诉记者,今年6月,他打开某线上商城时发掘,自己3万多的积分忽然少了1万多,打客服tel后才晓得,那1万多积分已然过期。“商家之前从未知道通知我积分会过期,我在商城界面只能看到积分总数,无任何积分有效期或到期的信息,亦无tel或短信提示。”
“这1万多积分价值100多元。我向客服反映这个状况,客服却认为是我的问题,无即时关注积分运用期限。”李瑞颇为生气地说,提醒和通知本来便是商家的义务,凭什么让消费者承担这笔损失?
“积分的有效期限形成赠与合同内容且属于格式文本,因此呢商家应在首次赠送时向消费者进行明显地提示、说明,取得消费者同意。倘若未事先通知或后期随意变更,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孙建荣说。
黄泷一说,按照民法典,包含积分运用期限在内,条款事关消费者利益的,都应该以明显方式通知或提醒消费者重视,保证消费者在消费时充分知情。倘若商家未尽到提示和通知义务,引起消费者无重视到以上条款的,消费者能够主张以上条款不成立,对消费者不拥有法律约束力。
近期,上海的林女士亦在为积分过期而与商家进行拉锯战。她之前经常光临某品牌的玩偶店,每次消费后都有一笔积分计入会员卡。因为前段时间上海疫情,加上商家规定积分有效期才3个月,引起其海量积分过期。林女士反复向客服反映,多次申诉,但仍未能得到积分延期或赔偿。
对此,石佳友说,根据商场惯例,商家有权为积分设置运用期限,但应当设置恰当的期限,例如航空机构里程积分,大都数消费者不会频繁坐飞机,可能两三年才可达到兑换里程的最低需求,那样积分运用期限最少要设置在2年以上。
“从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商家在积分到期前一月应当进行提示。倘若遇到疫情等不可抗力,积分运用期限应该延长。”石佳友说,这么做针对商家而言无任何技术阻碍,亦是其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
除此之外,现实中,还有因商家系统升级、系统错误、规则不知道等非消费者个人原由引起的积分“被过期”“被减少”的状况。
今年3月13日,天津市河西区的赵女士在一家线上商城给自己购买了生日礼物,总共花费430元。根据线上商城积分规则,生日当天的消费可得到双倍积分,即860分。可几天后赵女士去线下取货时只收到430分积分。客服叫作,取货当天不是生日,没法双倍积分。这般的解释让赵女士没法理解。
来自北京、天津、江苏等地的多位消费者接受记者采访时吐槽说,有时对同类制品之因此选取某一品牌,便是看中了其积分及积分兑换,自己辛辛苦苦攒积分,此刻积分说过期就过期、说减少就减少,自己权益受到了不小的损失,商家的这种不诚信行径应该受到谴责。
积分兑换暗藏招数
收集证据依法维权
除了运用期限外,想要经过积分兑换到理想的商品亦不容易。
北京市丰台区的刘女士在某线上商城用积分兑换了20元的礼品券后发掘,自己所在地区不支持该礼品券运用。而在兑换页面,并无提示那些地区能够运用,亦无“一经兑换,没法退还”的警示。
“已然兑换的礼品券既不可下单亦不可退回,相当于自己白白浪费了海量积分,明摆着是让消费者吃哑巴亏。”刘女士说。
来自安徽滁州的张耀懊恼的不是没积分,而是用不出去。他运用信用卡数年,有海量可兑换积分,但想要兑换的商品始终处在无货状态。还有有些商品,商家设置了抢兑,常常瞬间就被抢完。张耀告诉记者,他就此问题向客服反映太多次,对方一成不变地暗示:商品会不定时更新。
还有多位消费者向记者抱怨:单纯用积分兑换商品的状况越来越少,“积分+现金”兑换商品的形式越来越多。可疑积分是不是真正抵消了部分金额?
据公开报告,今年3月,河南省信阳市消费者杨女士反映,她经过积分商城购买了一瓶1公斤的洗衣液,页面表示需要支付683积分+24.17元现金。而在该洗衣液的网上自营店里,购买同款商品仅需23.8元,用了积分后的价格竟比正常购买价格还要贵。
针对积分制存在的种种问题,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守护法科研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分析说,这是因为部分商家的积分规则不足公开透明,规则制定不足知道,出现争议全由商家说了算引起的。另外,亦与有些积分获取和兑换流程太繁杂,有的商家乃至故意设置附加要求,引起有些消费者干脆放弃自己的权益相关。
怎样进一步规范积分制?
任超认为,商家针对已过期积分应当针对区别状况作出恰当判断。在商家通知、消费者已知或应知到期清零规则后,消费者仅出于自己原由错失积分活动的,商家能够不延期、赔偿;但若因商家原由或客观原因,不可归因于消费者自己的原因导致积分到期清零没法运用的,商家应当供给积分延期、赔偿服务。
陈音江意见,商家在制定积分规则时,要公平恰当,兼顾双方利益,不可将兑换门槛设置过高,尤其是不可设置有些限制兑换的不公平不恰当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家除了要将积分规则事先通知消费者、到期清零前提醒外,还要畅通售后服务途径,方便消费者遇到问题即时协商处理。
“消费者亦要加强自我守护认识,不茫然为了积分而冲动消费。在运用消费积分之前,应认真阅读商家制定的积分规则。倘若遇到权益受损问题,应即时收集好关联证据,依法维权。”陈音江说。
在任超看来,因为商家或电商平台拥有强于消费者的交易地位,实质上,消费者对积分制并无太多的议价空间,要么接受要么选取离开,乃至能够说有些消费者的接受同意亦是一种“被动”同意。因此呢,就积分问题向平台客服反映可能收效甚微。倘若消费者觉得权益受损,意见向消费者权益守护组织反映并依法维权。
“倘若消费者用积分兑换的商品有问题,一样能够适用消费者权益守护法、制品质量法以及相关三包规定等,消费者能够根据正常购买商品或服务来主张自己的权益。亦便是说,倘若积分兑换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一样能够依法需求商家履行包修、包换、包退的政策。”陈音江说。
源自: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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