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竹轩
8月9日,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发布状况通报叫作,近期,该局职工曾某在网络上反映区委组织部在受理其调动申请时不做为。经核实,2011年12月,曾某因酒后驾驶警车等违纪违规行径,被调离公安系统;2024年5月,曾某申请调回公安系统,组织分部按照关联规定不予受理。(8月9日光明网)
曾某曾为公安干警,很清楚酒驾是违规行径,况且是驾驶的警车,不仅违规况且违纪。由此被调离公安系统,实属组织对其宽大处理。然而,曾某不仅不思悔改,无认真反省错误,谋求调回公安系统未如愿时,在网络上举报组织部部长、副部长等人乱用职权,对其调动申请不做为。最后,该事件没能诱发舆论关注,曾某欲经过网络力量,导致社会对其“遭遇”热榜,以达到自己愿望目的落空。
关于网络举报,近期作为社会热点。前不久,离休教师李某为守护其女儿,网络举报县委书记性侵,在舆情热榜一片哗然下,县委书记接受纪委调查监委审查……以上网络举报案例,均导致社会广泛关注,关联执纪分部亦快速对被举报者进行处理。之因此能够如此有效处理,并非由于借助了网络,而是举报内容有必定的真实性,且触及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败北问题。
反观曾某网络举报,自己违规违纪在先,被调离公安系统完全合规。或受近期网络举报启发,把网络举报当作“万能贴”,认为在网络上举报领导干部,就能导致吃瓜群众围观,就能将黑的描绘成白的,就能博取社会公众同情,让自己能够如愿以偿。殊不知,广大网民并无见风倒,组织上亦无“望网生畏”,而是经过调查核实后,给予了公正公开的处理。
网络是个公共平台,既能方便沟通交流,亦是反映诉求的好工具。然则,网络并非“自由港”,能够随意诬陷诽谤。网络举报亦不是满足私欲的“撑腰台”,只要自己愿望没被满足,经过网络举报向组织施压,组织就要息事宁人。同期,网民亦无失聪眼瞎,孰是孰非能见分晓。干部监督需要多元化,欢迎经过网络监督干部。但网络举报要走正道,不可浑水摸鱼,不可鱼目混珠,倘若凭借自己臆想,或编造虚假故事,反而会搬起石头砸了脚。
当然,各级组织需注重网络举报,尤其触及干部败北问题,关系干部生活作风举报,更要灵通耳目,第1时间介入调查处置。经调查核对属恶意举报,故意煽动网络心情的,务必做到严惩不贷。调查核实属实的,对涉事干部要从快处理,及早还社会以真相,还当事人以公道。如此,不仅能够畅通网络监督,更有助于构建清廉生态,促进干部依法行政、遵规守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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