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9|回复: 0

维克多培训学校百度推广 新概念企业认为其侵权

[复制链接]

3056

主题

155

回帖

992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238923
发表于 2024-11-12 14: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州维克多培训学校在百度关键词中推广“新概念培训”,新概念机构认为维克多学校侵犯了其商标权,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近期,福建省高院终审此案,认为维克多学校的做法不形成侵权,驳回了新概念机构的诉求。

2004年2月,福州新概念学习教育文化有限机构董事长纪某得到“新概念培训”注册商标专用权。随后,纪某将“新概念培训”商标许可给福州新概念培训学校运用。2012年12月,“新概念培训”商标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2013年12月5日,新概念机构拜托代理人王小姐在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运用公证处的电脑进入互联网百度首页,在搜索框中输入“新概念培训”,页面右侧表示“新概念英语培训哪家好……”的链接,点击该链接后跳出维克多培训学校的介绍。经过公证的方式取证后,新概念机构认为维克多机构形成对其商标的侵权,将其告上法庭。

福建省高院终审认为,维克多学校运用“新概念”字样是为了说明培训的内容和科目,并非显示其培训服务的源自,明显运用导致英语学习者对培训公司的误认和混淆,不属于商标法道理上商标运用行径,不形成对“新概念培训”商标的侵权。新概念机构关于维克多机构在网站、宣传运用与“新概念培训”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形成商标侵权的上诉主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最后,福建省高院驳回了新概念机构的诉讼请求。记者 涂明





上一篇:《无证学校仍可百度推广》后续 百度湖南总代理致歉
下一篇:百度推广开户|定向报告介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涯论坛 ( 非经营性网站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22 21:50 , Processed in 0.113546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